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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大理州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 教育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上线运行的通告
  • 时间:2019-09-01 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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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推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分类管理,实现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以下简称“两个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大理州机动车驾驶人“两个教育”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将于2019年9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巍山、弥渡、永平、洱源、剑川5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车驾驶人“两个教育”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同步于2019年9月1日上线运行,申请人可采取网络教育与现场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其余7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仍按原教育模式开展学习教育,下一步将全州推行。

二、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需进行满分教育。满分教育时间为7日,每日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小时,根据不同情形采取网络教育和现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教育。

三、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以及校车驾驶人需进行审验教育。审验教育时间为3小时,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达到9分(8分及以下)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全州均可采取网络教育形式开展审验教育。校车驾驶人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采取现场教育形式开展审验教育。

四、持A、B类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及校车驾驶人需进行现场教育的,由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组织;持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需进行现场教育的,由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

五、申请人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yn.122.gov.cn)或者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申请,也可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管窗口申请。

六、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现场教育地点为大理州机动车驾驶职业培训学校院内(大理市大凤路感通路口往西100米处)。各县市现场教育地点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yn.122.gov.cn)查询。

七、汽车类满分考试由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组织,地点从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二楼搬迁至大理州机动车驾驶职业培训学校,实现教育与考试在同一地点进行。

八、申请人需咨询相关情况的,请联系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人“两个教育”工作办公室。

特此通告


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