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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弥渡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时间:2018-12-27 53:10
  • 来源:县委巡察办
  • 作者: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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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12日至7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弥渡县委政法委员会进行了巡察。8月2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弥渡县委政法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综合协调不到位,政法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加强理论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每周一集中学习日制度,根据工作实际,把业务学习与支部学习相结合,把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使领导班子的学习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使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不断增强。两个月来,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带头上党课4次,全体党员每人撰写《我入党的日子》心得体会1篇。二是切实履行好县委政法委作为县委工作部门的职责,强化县委政法委在各项工作决策与执行中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委政法委议事决策制度,研究细化县委政法委委员分工,增强担当精神,敢于负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展其能,把县委政法委委员的个体能力凝聚成县委政法委的整体合力,发挥好县委政法委的领导、组织、协调、指导等作用。加强县委政法委对理论知识、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学习;支持县委政法委委员大胆履职,大胆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化,对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合署办公机构的人员分工进行调整。通过调整,进一步理顺管理,工作中做到协调配合、统筹安排、分工细化、职责明确,既保证了县委政法委机关正常高效运转,也保证了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阶段性重点工作的推动落实,还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关于“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做到人手一册,个人有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强化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在各项工作决策与执行中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班子班子会、书记办公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等议事决策制度;研究细化班子成员分工,增强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敢于负责,班子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支持和鼓励班子成员大胆履职,大胆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制度建设滞后,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相关规定的学习;修订完善了《中共弥渡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编印了《中共弥渡县委政法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汇编》、《中共弥渡县委政法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汇编》;严格执行各项党纪条规,杜绝随意性。

(二)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县委政法委员会、班子会、书记办公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等会议、议事制度,规范会议记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程序,进一步规范决策工作。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完整、如实地做好议事过程和内容等记录,完善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民主集中制执行到位、程序规范。

(三)关于“机构设置重复,班子成员兼职过多,一人多岗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梳理澄清了县委政法委内设机构、合署办公机构的机构名称、编制数、领导职数;理清了班子成员兼职情况、一人多岗情况;根据县委政法委内设及合署办公机构人员配备情况和工作实际,积极向县委提出人员调整配备建议。

三、 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规范党建工作。抓好县委政法委党支部班子建设,进一步选强配齐党支部领导班子,加强支委班子学习和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支委整体素质和领导水平;明确党支部的定位,积极开展党支部活动。以“七一”建党节为契机,积极开展党支部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参观学习苴力五台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重走整训路,开展“我入党的日子”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到挂钩帮扶的苴力镇白邑村委会、红岩镇清水村委会开展集中走访慰问活动,以党建工作带动和促进脱贫攻坚和政法各项工作。加强党建日常工作,修订完善党建日常工作制度,编印了《中共弥渡县委政法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汇编》,党建日常工作更加规范。认真落实好党员积分管理制度,重视党建材料的规范化收集整理。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科室办和个人;定期开展督促检查,重点对工作作风、纪律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进行检查,随时掌握各科室办存在的廉政风险高发点及防控措施、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情况,并结合各科室办的工作,研究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等提出要求;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编印了《中共弥渡县委政法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汇编》,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两个责任”的落实、各级通报的典型问题等进行深入学习研究,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加强学习,强化警示教育。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通过集中学习、观看廉政教育纪录片、警示教育题材的电影等加强学习教育,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两个责任”的落实、各级通报的典型问题等作深入学习研究,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体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不断提升。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州县关于转变作风有关规定以及各种正反典型案例进行传达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认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按照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单位接待、慰问、请销假制度、经费报销、公车管理等对公事务的流程和要求,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到位。

(三)关于“财务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经管理相关规定,鼓励支持财务人员自主学习,购买财务书籍,给予全额报销。支持财务人员参加相关财会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由单位财务人员负责,责成相关人员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整改。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审核关、审批关,确保每一笔支出都符合财务支付相关规定,规范单位财务管理,支出、报账不规范的问题从制度层面上就得到解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163715;电子邮箱:mdzf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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