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弥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某等8名被告人涉恶案件,并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直播,庭审结束时点播量达1600余次。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弥渡县首起进入审判程序的涉恶案件。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杨某和杨某东相继于2016年12月、2017年8月因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名刑满释放后,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期间,纠集谢某、刘某委、杨某某、黎某、纪某、赵某等人一起,多次在弥城、红岩等地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贩卖毒品,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群众安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过程中,法庭审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杨某等8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控辩双方就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同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发表了意见。
被告人家属及部分公民到法院旁听了案件审理,弥渡县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