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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做好弥渡县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 时间:2019-09-05 08:11
  • 来源:交警大队
  • 作者:郑鹤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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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刺激着农村地区城镇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摩托车、三轮车、微型面包车、轿车、SUV等家庭用车,特别是农村公路通达工程的加快推进,乡村道路柏油化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出行便利的同时,道路交通事故也呈现高发态势,导致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遭受较大损失。就弥渡县来说,每年涉及农村居民的交通事故约占全县交通事故总量的60%以上,农村地区驾驶人也是交通事故的高发群体。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还比较薄弱,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面不够广,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相对低。因此,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是公安交管部门必须强化的一项基础工作。笔者结合日常交管工作的所见所思,就如何抓好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谈一谈粗浅的看法。

一、弥渡县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现状

(一)交通安全宣传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近年来,依托脱贫攻坚工作的稳步推进,弥渡县农村地区道路通达里程逐年增加,道路通行条件由起初的土路,再到后来的弹石路,到现在的柏油路以及配套建设的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道路通行条件真正体现了质的飞跃。伴随着道路通行条件的不断改善和提升,交通事故也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受警力和工作经费等客观条件限制,广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队伍和提示警示设施建设尚未完善,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文明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素养提升缓慢。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车、路、环境四要素中,“人”可谓是第一要素,但在农村地区,受客观条件限制,一些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亦是司空见惯。同时,因广大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观念薄弱,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理念尚未成型,导致交通安全隐患仍然突出。

(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队伍力量依旧薄弱。县乡平安出行和“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开展以来,继承交通管理力量得到了充实,派出交警中队从参与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到现在全面履行交通管理工作职责,完善了人员和机构,整合了兼职协管员、劝导员等基层交管工作力量,从“四支队伍”交管力量到现如今的“五员一体”的整合,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工作也在与时俱进。近年来,随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的日趋加重,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面临更高、更新的要求和挑战,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原因限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推进举步维艰。

(四)交通安全宣传方法传统单一效果不佳。由于受人力、物力、财力等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县农村地区进行的交通安全宣传方式还在延续传统的粗放型模式,静态上都是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居多,动态的宣传也仅仅是民警到集市、村庄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播放警示教育片,讲解安全常识,通过广播滚动播放音频资料提醒教育。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教育,主要针对学生、客货运车辆驾驶人和辖区重点车辆驾驶人,即使在节假日、民俗活动等人员流动大的时间,辅助以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或面对面口头教育,宣传方式方法落后。而且传统的交通安全宣传方式只满足于一般化的宣传,不管男女老少都用同一方法,同一内容宣传,缺乏直观形象的效果,公安交管部门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宣传工作模式,缺少横向协作联系,宣传成效不明显,起不到教育震慑和警示提醒作用。

二、弥渡县存在上述现象的原因分析

(一)部分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在日常交管工作中,依然有部分交通参与者对交管法律法规认识浅薄,最简单的例子就是部分群众错误的认为:“非机动车或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如何都是机动车负全责,自己没有责任,”所以在心理上就敢为所欲为。另一方面,部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所驾驶的机动车存在安全隐患,大多数农村地区驾驶人文化水平较低,对交通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无牌无证和无证驾车现象依旧存在,车辆的安全性能偏低,日常维护保养滞后、制动性能不佳、夜间灯光不全等问题突出,部分驾驶人认为加油能开就行,所以“病车”上路问题依然存在,弥渡县多个乡镇属于山区,绝大多数道路为盘山公路,部分乡镇公路存在临崖傍水危险路段,路面狭窄而且弯道多,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够到位。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安交管部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还在延续多年来的传统宣传教育模式,停留在印制发放一些印有安全文明出行提示内容的环保袋、扇子、折页、单页、海报、日历单页,通过在人员集中的路段或学校、社区、村庄展出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案例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交通安全出行提示音频等内容。没有持续深入的做一些细化的“七进”宣传工作,不能通过有深度的以案说法形式告诉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参与交通过程中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险性。

(三)缺乏相对专业的交通安全宣传队伍和人员。弥渡县是红河发源地之一和澜沧江中游经济带的腹带,古称“六诏咽喉”,是闻名全国的花灯之乡,全县辖6镇2乡,82个行政村,7个社区,1056个自然村,国土面积1523.43平方公里,县域南北长82公里,人口33.2万,截止2019年6月30日,辖区机动车保有量9.9万辆,驾驶人9.8万人,道路通达里程2700千米。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实有民警32人,职工4人,辅警122人。受人员编制的限制,大队没有单独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民警,日常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有各中队、各部门兼任,指挥中心有2名辅警兼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专职队伍势单力薄,没有专业人才。

(四)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机制尚未健全。在日趋繁重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下,针对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上级公安交管部门每年都作出部署,也出台了许多方案和措施,涉及诸多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着人手紧张状况,各乡镇基本上无专职宣传人员,有些镇乡、农村、学校没有宣传交通法规所必需的设施、经费,工作无从谈起,只能望法兴叹,宣传工作时常间断,缺乏连续性、系统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然发挥着主力军作用,除山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开展固定时段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外,部分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更多只是在文件或通知中挂个名。因此,在日趋严峻的道路通安全形势下,公安交管部门也只能努力地进行着此项工作,致使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与预定目标之间存有很大差距。

三、推进弥渡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

(一)准确掌握辖区的机动车驾驶人底数情况。抓好县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源头管理是基础。辖区交警中队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道路和机动车及驾驶人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深入了解县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积极争取乡镇村委会的支持配合,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等农村车辆注册登记情况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还要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全面掌握辖区农村各类机动车辆的底数。同时,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积极动员群众自觉上牌登记,采取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切实提高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办牌办证率和定期检验率。

(二)突出抓好农村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生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点,抓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能真正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以此带动广大农村居民交通文明素养的提升,公安交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通过深化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协调教育部门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农村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运用各中小学校课堂教育,定期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借助组织召开家长会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发挥学生对家长的影响作用,共同提升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三)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抖音、短信、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制作警示案例展板、视频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积极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新格局,共同抓好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提升农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素质,广泛宣传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文明出行理念,依靠社会力量群防群治。坚持做好驾驶人驾考前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协勤体验相结合的教育方式,从源头上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同时,抓好“两个教育”,通过各种有效的手段,多样的形式,对驾驶人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开展主题安全教育,强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确保辖区道路的平安畅通。

(四)提高广大农村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法律权威观念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的事,它必须是全社会公民对法律的遵从、遵守和尊敬,即凡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就不能擅自作为,而应自觉遵守。树立法律权威,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来说,就是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认真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对于广大交通参与者而言,就是要自觉树立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观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加大路面管控的同时,通过宣传教育让农村群众知道哪种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哪种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坚持宣传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纠正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不单纯为了处罚而处罚,而是努力使广大群众在接受处罚中达到教育目的,从切身体验中感受到依法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调动群众依法参与交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方式方法。首先,要抓住现阶段人们接受新事物的喜好特征入手,改变以往发传单、挂布标的传统被动宣传模式,从广大交通参与者乐于接受的方向寻找突破口,通过图文、视频、语音并茂,容易记住的方式开启主动宣传模式;其次,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编入本地群众耳熟能详的花灯、戏剧、小品中推广传播,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村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思想认识,使群众自觉接受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树立法制思想。第三,要积极与党委政府请示报告,争取为宣传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尤其是经费保障和基本设施保障,并大力培养交通安全宣传专业人才,树立宣传学法、用法、守法、执法的先进典型,为群众学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车水马龙有序奔流,纷繁世界平安是福。交通安全宣传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意识的重要手段,对交通事业的发展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系统性、社会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宣传教育其内涵本身也就是倡导一种好的理念,使被宣传对象形成良好的思维理念和习惯,最终使个人、群体、国家得益最大化的工作,我们不仅要把握好新时期公安交警宣传工作的重点和机遇,也要注重结合实际,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新的宣传方法和路子,努力形成长效机制,使农村地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文明意识更上一个台阶。

弥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