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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一村民聪明反被聪明误 为私利毁林被处罚
  • 时间:2019-03-18 29:15
  • 来源:县自然资源公安局
  • 作者:杨景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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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德苴乡一罗姓村民,为一己私利,欲方便引水,打起了毁林的小算盘,意想制造树木自然死亡的假象,来逃过法律的追责,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被县自然资源公安机关查获,付出了应有的法律代价。

罗某某想让水窖蓄更多的水,这种想法无可厚非,但以砍伐树木为代价就是触犯了法律,他自知乱砍滥伐属违法行为,于是动起了歪脑筋,用斧头将自家地周围20余棵松树距树根约20厘米处进行剥皮削口,只留有一细杆作为支撑,想制造这些树木枯死或被风吹倒的自然死亡假象,殊不知这样做也是违法行为。俗话说“树不要皮必死无疑”,这20余棵树已无法施救,等于提前宣布了死亡,罗某某毁坏林木的违法行为只是在掩耳盗铃,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被县自然资源公安机关查获,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罗某某对自己耍的小聪明懊悔不已。

毁坏林木违法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有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林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

行政处罚不是目的,希望广大群众要了解林业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而为,决不可“任性”。